网友 | 冯** | 浏览量 | 11583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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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工作和待遇不公的申诉 | ||||||
信件内容 | 投诉:尊敬的何市长: 您好 ! 本人冯传军 ,是住建局的一名临时聘用人员(2007年9月---现在),我反应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于2002年底转业,2003年2月,我被市民政局分配到住建委,之后被住建委派遣到园林处组织的临时班组绿化工程队做事。2004年8月,住建委撤销了该班组,我被住建委买断了工龄,被迫下岗。到了2018年8月,国家要求全面解决转业军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文件规定,我便积极地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回原单位恢复工作,同时也向住建局提出了申请,后来又向军人事务局提出了申请,可是到现在,三年过去了,住建局也没有恢复我的工作和应有的待遇。然而,和我一起下岗的袁建国却在2018年10月份被住建局接回单位,按照同工同酬待遇安排了工作和应有的待遇。这是为什么?在一个单位,同样的历史情况,为何不按照一样的政策落实,而且这到底执行的是什么政策?这样做太不公平了!我相信,无论是政府或单位,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都应该是讲法律、讲原则,讲公平,讲公正的。现在,我只能向市长您申诉不公了,恳请市长关怀,谢谢! | ||||||
来信时间 | 2021-07-14 15:54:27 |
回复时间 | 2021-07-14 16:3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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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7-14 16:32:3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07-14 16:49: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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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问题建议咨询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回复时间 | 2021-07-19 11:44: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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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根据省两办文件精神,您属于安置后下岗的退役士兵,符合我市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报条件,如需要可以申请专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