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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0-11-0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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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10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

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持续夯实军事人力资源转化基础,充分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有效促进军队人力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中再立新功,奋力推动新时代美好安徽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举措

(一)在巩固基层政权中发挥作用

1. 注重培养使用“兵支书”。建立选拔和使用长效机制,将优秀退役军人党员纳入村和社区后备力量队伍,结合实际开展专项培养、专门培训、专岗培育。注重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推选进入村和社区“两委”班子,担任正职的应占一定比例,并在乡镇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予以倾斜。

2. 注重推选使用“兵小组长”。积极引导村民依法推选优秀退役军人担任村民小组长,协助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和农村公共服务,发挥村两委和村民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3. 注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退役军人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他们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加大在优秀退役军人中发展党员力度,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团结和凝聚在党的旗帜下。

(二)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4. 助力人才振兴。立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职业教育培养,将退役军人纳入乡村人才振兴培育计划,通过单列计划、定向培养、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使之成为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实用技能人才,激发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主战场的内生动力,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

5. 助力产业振兴。通过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教育培训、促进创新创业、优化公共服务等多方面举措,有效吸引部队管理人才、技术骨干、专业能手、立功受奖等优秀退役军人回乡创业,带动群众脱贫攻坚,在绿色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6. 助力文明提升。发挥退役军人思想积极向上、善于团结群众的优势,挖掘和发动本土人才,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传承遵规守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等良好习俗,着力在破除陈规陋习、振兴乡村文化、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中以身示范。

(三)在助力平安建设中发挥作用

7. 充实平安建设基层力量。将优秀退役军人充实到基层服务中心(站)“老兵调解员”、优抚协理员队伍中;充实到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禁毒宣传员、司法助理员队伍中;充实到社区单元长、网格长等队伍中。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推动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8. 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挥优秀退役军人政治觉悟高的优势,大力宣传政策,搭建服务群众的平台,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防止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在强化志愿服务保障中发挥作用

9. 充实志愿服务力量。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提供志愿服务,依法依规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促进退役军人志愿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建立一村(社区)一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模式,逐步推进多层次发展。根据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业绩,在享受相关荣誉、关爱帮扶等方面予以倾斜,在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予以资金补助。

10. 提升志愿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搜索、救援、应急抢险、公共卫生等专业化志愿服务队。加强统筹,推动形成属地化管理、跨区域调配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力量,在补齐城乡基层治理短板,提高防御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上下功夫、见实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新的更大提升。

(五)在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

11. 引领道德风尚。常态化宣传“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以及在各行各业涌现出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事迹,推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突出的退役军人道德模范,引导群众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

12. 传承红色基因。组建以功臣模范、参战参试老兵、军队离退休干部为主的理论政策宣传员、国防教育宣讲员和革命传统讲解员团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谱系,激发爱国情怀,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崇尚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推动红色精神传承与基层宣传工作融合发展,鼓励带动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密切配合,合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建立退役军人人力资源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民政部门要在推进退役军人参加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培养使用等方面加强指导。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员、禁毒宣传员、司法助理员等选聘、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人社部门要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动更多退役军人成为振兴乡村的新型人才。

(二)加强思想引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开展缅怀先烈、重温革命历史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领他们保持爱军精武素质、弘扬甘于奉献精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强化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意识。组织退役军人党员参加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他们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特别是在保障重大任务、应对突发事件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

(三)加强荣誉激励。加大褒扬力度,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先进事迹,选树先进典型,结合“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评选活动进行表彰和宣传。通过节日慰问、邀请参加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获得感、荣誉感,营造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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