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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开展《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学习宣传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8-1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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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于2021年7月1日施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多举措开展该条例的学习宣传。

一是组织学习,大力开展宣传。8月13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条例》共分21条,分别从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职责等方面对林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是提高意识,力求学深悟透。我局充分运用电子屏及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送《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内容,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掀起《条例》学习热潮。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联系实际,抓好《条例》实施。我单位将积极参与林长制改革,认真履行我局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弘扬尊重自然、尊重科学,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的理念,推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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