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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的公告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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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广德市烈士陵园内纪念馆藏品,提升展陈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发生在大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后的相关的图片、文字、实物资料;与广德革命历史相关的图片、文字、报刊、图书、文件、手稿、墨迹、证书、奖牌、题字、日记、信件、印章、帐册、档案、历史照片、影像等;与广德革命历史相关的历史人物使用过的物品等;纪念广德籍和牺牲在广德的英雄烈士而创作的文化艺术作品及各类物品等。

烈士陵园将对所有征集文物进行登记入档并妥善保管,根据展陈需要选择展出。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入馆登记、陈列。

2.复制。对于确有价值但所有者不愿捐赠的,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采取复制的方式征集。

三、征集期限

文物征集是广德市烈士陵园的一项长期工作,以上各种方式长期有效,期待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四、捐赠鼓励

捐赠鼓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文物用作烈士纪念馆展出的,展出时在捐赠文物旁标注捐赠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五、征集要求

征集对象必须承诺所提供的文物线索的真实性、合法性,若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德市太极大道中段(220-2号)广德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联系人:朱文健;

电  话:1865593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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