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残疾等级评定核查换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残疾等级评定核查换证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范,近日,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优抚科工作人员参加,市派驻纪检组专人全程参与指导监督的专项督查工作组,赴各县市区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分段实施,自查督查结合。为按时全面完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局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局结合自身情况,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时间、具体负责人,就核查换证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结果形成报告按时报市督查组。二是在各县市区局自查的基础上,市督查组集中时间赴各县市区局开展现场督查。三是汇总督查数据,反馈存在问题,督促解决整改落实。
对照法规,实地查阅资料。现场督查中,市督查组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安徽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皖退役军人发[2020]26号)相关规定,一是检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二是查看各县市区研究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会议记录;三是查看各县市区局机关廉政防控手册制定情况。在各县市区所有纸质档案中,市督查组按照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不同种类,各抽取2份问题档案进行查看并对其中缺失材料种类予以记录,以便后续查找补充。
实事求是,电话随机抽查。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市督察组从各县市区局提供的50个伤残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中,现场随机抽取5-10名伤残人员,采取电话问询的方式,了解当地核查换证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就“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政策落实”“廉洁守纪”等做详细问询了解,与此同时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市督查组共计电话问询38人次,均未反映问题,收集到关于加大优抚政策宣传力度、咨询优待政策的意见和建议3条。
防惩结合,设立投诉电话。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市设立市局及派驻纪检组双重举报电话,于局机关入口处张贴,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举报投诉,做到公开透明。对违反政策规定,搞人情证、关系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执行政策不力、隐瞒实情不报、核查清理走过场、整治工作不到位的,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监督检查期间未收到举报、投诉电话。
目前,该市专项督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各地根据反馈问题逐一整改落实,进一步保障全市残疾等级评定核查换证工作依法合规、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