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荣誉感更加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我市市区城市公交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优待证持证人。
二、优待内容及方式
退役军人、“三属”持本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宣城市区城市公交车,乘车时刷优待证免费乘车。
三、实施时间
自2023年7月5日起实施。
四、注意事项
1.退役军人和“三属”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对违规使用他人优待证者,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乘坐宣城市区城市公交车时应主动刷优待证,做到文明有序乘车。
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