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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发吴光荣伤残抚恤金的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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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公安机关发布的通缉令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具有中止抚恤、优待情形的伤残人员,决定中止抚恤、优待,并通知本人或者其家属、利害关系人”。

根据《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皖1802刑初209号〕,被告人吴光荣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刑期从2024年8月5日起计算,自2024年9月1日起停发该同志因战八级残疾军人抚恤金。

特此公告

 

 

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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