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 返回专题首页
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00MB1687377A/202306-0001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体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发文字号: 宣退役军人〔2021〕4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调整2023年度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优抚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22801
索引号: 11341700MB1687377A/202306-0001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体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发文字号: 宣退役军人〔2021〕4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调整2023年度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优抚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22801

关于调整2023年度至四级残疾人员

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宣城市统计局公开数据2022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968元。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条和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人事《关于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民优字1994039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1—4残疾军人(含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的护理费标准作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的标准为: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的每人每年44484元;

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的每人每年35587.2元;

因病一级至四级的每人每年26690.4元。

执行时间202371日至2024630经费开支渠道不变。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619

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