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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加强新阶段在乡复员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11-0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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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新阶段在乡复员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现将《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在乡复员军人是一个特殊的光荣群体。近年来,我市重视全面落实在乡复员军人各项优抚政策,服务保障情况总体较好。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新阶段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针对这一情况,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通知》,指导各县市区深刻认识在乡复员军人群体特殊的贡献、地位、困难和需要,积极探索改进完善服务保障的新思路新举措,让他们的老年生活能很好地享受政策保障、关爱帮扶和精神尊崇。

二、起草过程

2021年2月份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调研组,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了在乡复员军人生活状况调研工作,下发《在乡复员军人生活状况调研表》500余份,实地走访7名在乡复员军人,邀请46个乡镇(街道)、4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座谈交流,全面掌握了解我市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现状、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关爱帮扶和走访慰问情况、存在主要困难和诉求等。

三、主要目标

指导各县市区推动“普惠加优待”政策全面落实,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优待金,重要节日全面开展走访慰问,全力解决医疗困难,推动社会救助应享尽享,探索开展个性化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推动全员纳入关爱帮扶常态化,按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三类评估标准,将在乡复员军人划分为A、B、C三类,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推动“爱心送进光荣门”志愿服务全覆盖,全面开展补贴性公益服务和义务性志愿服务。推动孤老(独居)对象安全照料有保障,按照“五个一+N”标准,改善公办集中供养机构“光荣间”住宿环境和设施配置。同时,还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沟通协调、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全市新阶段在乡复员军人服务保障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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