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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完成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整修工程互查工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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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各地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迁移整修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结合皖南山区清明期间迁墓习俗,进一步提高我市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比例,3月28日-29日,宣城市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整修工程互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配强工作力量。一是成立组织、抽调专人。建立宣城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整修工程交叉互查工作组,市局分管局长任组长、优抚科长任副组长,市局优抚科全体人员、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市共18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此次检查活动。二是统一时间、同步推进。本次交叉互查工作采取推磨式方式开展,共分9个小组,分别由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带队,集中于3月28日-3月29日同步开展检查工作。

二、明确任务,确定检查内容。此次交叉互查主要任务是检查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及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一是检查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查各地工程实施的规模概况、资金来源投入、建设整修范围与整修计划是否一致。查整修工程是否达到《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中各项指标要求。查是否从根本上改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二是检查配套资金使用情况。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率是否达到100%,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是否按要求落实到位,资金是否实行专款专用,是否存在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情况。三是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情况。查零散烈士墓是否做到“应迁尽迁”。查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是否达到“有烈士纪念碑、有碑记、有保护范围、有通行道路、有保护协议、有经费保障”六有要求。查纪念堂馆是否及时更新,展陈内容是否权威、准确、与时俱进、具备较强表现力、传播力和感染力。整修工程工作台账是否完备、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建设标准。四是检查设施规范管护情况。查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是否有明确保护、管理单位。查集中管护的烈士纪念设施是否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明确保护管理责任。查采取就地保护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是否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有管护台账、实现定期巡查巡检。查委托个人或组织管理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是否明确日常管护责任。

三、科学分析、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一是明确检查总量。本次检查综合考虑各地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数量、类型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不低于工程总量50%的比例,随机抽取核查烈士纪念设施,全市共实地核查183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其中零散烈士墓161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22处。二是明确检查方式。本次检查实行实地验收,同时检查有关文件、制度、资金拨付、使用凭据、照片等软件材料。各组深入田间地头,甚至翻山越岭,做到实地检查全覆盖。三是建立检查台账。各检查组严格对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要求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整修标准开展工作,按照“一设施一表格”的要求,规范填写《宣城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整修工程互查情况一览表》,各检查小组组长和被检查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在《宣城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整修工程互查情况一览表》上签字认可,建立规范完善的工作台账,做好资料留存和档案管理。四是及时分析、总结汇报。交叉互查工作结束后,各组组长及时召集本组同志,汇总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3月30日上午,市局召开全市互查工作汇报会,会上各小组长逐一汇报互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方向和工作措施,确保实现全市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率80%以上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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