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4月12日上午,宣城市召开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专题研讨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储林村、优抚科负责人,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负责人、优抚科(股)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宣城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补助范围和标准、部门职责、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热烈讨论,与会人员逐条研讨,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加强与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的密切协作,联合印发《宣城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增强优抚对象的幸福感、荣誉感和尊崇感。
会议还就规范评残、优待证赋能等工作作了强调。